区分被评估辖区与征税辖区
先确定正在测试哪个辖区的收入和税额,再识别哪个辖区可能征收相关税款。国内最低补足税、收入纳入规则和低税利润规则的作用不同,不能把它们当作由同一实体缴纳的同一种税的三个名称。
建立简表,列明被评估辖区、可能适用的征税规则、潜在纳税实体和会计期间,并另列减免依据。这能区分利润的经济所在地和税负的法律责任,也能让当地顾问回答具体问题,而不是笼统判断整个集团是否“涉及支柱二”。
按征税顺序逐项分析
在协调框架下,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一般优先对本地低税利润征税;收入纳入规则随后沿相关母公司链条适用,低税利润规则则在适用时发挥补充作用。合格认定、持股规则、安全港及国内实施情况都会影响具体结果,须按所评估期间核查。
假设一个虚构集团的母公司在 A 国,中间控股公司在 B 国,制造实体在 C 国。若 C 国有适用的合格国内税,不应立即把全部风险分配给 A 国;若 B 国这一层可能适用收入纳入规则,也应调查。初步成果应是一张征税顺序图,说明在确定税额和付款实体前还需确认什么。
减免必须对应正确的税项
安全港结论必须列明涵盖的规则及期间。2026 年并行制度方案并未取消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的优先地位。不能把某项征税规则下的减免,扩大理解为集团在各地均无义务。应保留合格认定、适用资格及适用期间的支持证据。
在底稿中分开记录税额分配、法律责任与集团内部资金安排。总部可能在商业上同意补偿子公司,但这不能单独决定谁向税务机关承担纳税义务。请资金团队说明如何筹措付款,并由当地顾问确认谁接收通知、作出选择及处理税款核定。
尽早解决相互冲突的假设
如果不同地区的顾问都认为应由其他实体缴税、中间持股链不完整,或集团层面的减免尚未结合国内税核查,应及时协调。请提供结构图、被评估年度和已有的当地意见;我们可以协助梳理潜在征税方、分配依据及各地团队需要回答的问题。
接下来该怎么做
- 分别识别被评估辖区与潜在征税辖区。
- 依次核查国内税、母公司链条中的收入纳入规则及低税利润规则风险。
- 按征税规则记录减免,并明确付款责任。
官方来源与延伸阅读
本文是关于规则运作方式的一般性说明。某一司法管辖区实际实施了哪些规则、自哪个期间起适用,请参阅辖区指南及其官方资料来源。
各地税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