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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準備集團的第一份支柱二資料清單

第一次的資料清單通常較長,因為同時涉及稅務、財務、法務與集團報告。不過,只要依合理順序蒐集,大部分資料其實已有紀錄。

為什麼第一次的資料清單這麼長?

支柱二所需資料往往分散在不同部門,包括個體名冊、合併報表系統、當地稅額計算、優惠資料、薪資及固定資產紀錄。難點不在資料本身,而是如何及時以一致標準彙整各地資料。

若把第一次蒐集資料當成一次性任務,往往每年都得重新整理。較有效的做法是建立可重複使用的各地資料集,再持續更新。

先釐清範圍,再蒐集資料

先繪製持股架構圖,列明最終母公司個體、各中間母公司個體、每個個體所在租稅管轄區及相互持股比例,並標註常設機構和按稅務透明處理的個體。

同時記錄各個體在合併財務報表中的處理方式,註明僅因規模、重大性或持有待售而未納入合併的個體。可能適用排除規定的個體、合資企業及投資個體,也應另外標示並分析,不能直接假定其處理方式。

為什麼需要四年的收入資料?

適用範圍測試通常考察所測試年度之前四個會計年度中,是否至少有兩個年度的合併收入達到7.5億歐元,並須考慮特殊規則。這意味著須就每個受檢視期間,從最終母公司個體的合併財務報表中收集四年的收入資料。

如果集團在該期間內進行過重組、合併或分立,這些歷史資料須謹慎整理,不能僅取自最近一期報表。

依一致標準整理的各地資料

各租稅管轄區的核心資料包括:集團各個體按合併口徑編製的財務資料、當期及遞延所得稅、相關個體享有的租稅優惠和抵減,以及結轉虧損。國別報告資料及其所依據的財務紀錄同樣屬於這一範圍,因為過渡性安全港測試是以符合條件的報告資料為基礎,而不是另行編製的數字。

另有兩項資料容易被忽略,卻往往很有價值:各租稅管轄區符合條件的薪資成本及有形資產帳面價值,這決定了實質性所得排除額;以及每項租稅優惠背後的書面資料,這正是日後檢視時會要求查看的內容。

確認申報時程由誰負責

登記、通知、申報和繳稅在不同租稅管轄區有不同的時間表,而無需繳納補充稅的個體,仍可能負有申報義務。應按租稅管轄區記錄:由哪個個體負責、須提交什麼、何時提交,以及已作出哪些選擇。

建議另建清單,記錄各項選擇。有些選擇適用於單一年度或連續數年,有些則影響集團在所有租稅管轄區的處理方式。每項選擇都應保留依據,以供日後查核。

接下來該怎麼做

  • 蒐集財務資料前,先釐清持股架構與合併範圍。
  • 每個待評估年度都應蒐集前四年的合併收入資料,不能只看當年。
  • 將國別報告資料與其背後的紀錄一併保存,因為安全港測試正是以這些資料為基礎。
  • 從第一年起建立並持續更新稅務遵循清單,記錄負責個體、各項選擇、登記情形及申報期限。

本文是關於規則運作方式的一般性說明。某一租稅管轄區實際實施了哪些規則、自哪個期間起適用,請參閱租稅管轄區指南及其官方資料來源。

各地稅務指南

了解集團現況,擬定明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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