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具協助您了解計算過程並進行初步試算,不能用於編製納稅申報書,也不能確認是否符合減免條件。您仍須確認集團是否屬於適用範圍、資料需要作出哪些調整,以及適用的當地法令。
稅額試算工具
關於本試算工具
根據已按 GloBE 規則調整的資料,計算租稅管轄區補充稅估算額,涵蓋實質性所得排除額、國內最低補充稅、過渡期國別報告安全港、QDMTT 安全港及微量排除。每一步驟均列示計算過程及所適用的規則。
試算選項
輸入資料
租稅管轄區與期間
GloBE 所得與稅額
請輸入已按 GloBE 規則調整的租稅管轄區合計數。本引擎不進行這些調整。
GloBE 淨虧損請以負號表示。
用於反映以前年度重新計算所產生的當期額外補充稅(第 5.4 條)。標準計算表不處理調整後涵蓋稅額為負數的情況;獨立的簡化有效稅率安全港計算表則另行處理虧損及相關負稅額調整。
實質性所得排除額
適用於在該租稅管轄區工作的合格僱員(第 5.3.3 條)。
期初與期末帳面價值的平均數(第 5.3.4 條)。不包括持有待售、出租或投資的資產。
國內最低補充稅
安全港與排除規定
2026 年安全港選擇
請使用已選擇的會計年度及計算幣別。作出選擇不代表自動符合適用條件。請輸入已依適用規則調整的金額,而非未調整的報表資料。
過渡期國別報告安全港中的簡化有效稅率測試,使用相應年度的過渡稅率及符合規定的國別報告資料。另設的簡化有效稅率安全港則使用依規定編製的「簡化所得」及「簡化稅額」,稅率門檻為 15%。兩者所需資料、適用條件及生效時間不同,不能混用。
OECD 並行方案(2026 年 1 月)母公司份額
按簡化方法計算的、適用所得涵蓋規則的母公司應承擔的補充稅份額。
計算結果
試算結果將顯示於此
請輸入會計年度及已按 GloBE 規則調整的資料,再選擇「查看結果」。也可先試用虛構範例。
適用規則截至 2026年10月29日
規則日期是指上述參數最近一次對照所列資料來源進行檢視的日期,並不表示所有現行規則均已納入計算:本引擎僅對本登記表所列規則模擬計算,且各地國內法律可能有所不同。
| 規則 | 適用數值 | 規則依據 | 出處及日期 |
|---|---|---|---|
| 最低稅率 | 15% | 第 5.2.1 條 | 《全球反稅基侵蝕規則範本(支柱二)》(2021年12月20日) |
| 有效稅率 | 調整後涵蓋稅額 ÷ GloBE 淨所得 | 第 5.1.1 條 | 《全球反稅基侵蝕規則範本(支柱二)》(2021年12月20日) |
| 補充稅率 | 最低稅率 − 有效稅率,不低於零 | 第 5.2.1 條 | 《全球反稅基侵蝕規則範本(支柱二)》(2021年12月20日) |
| 超額利潤 | GloBE 淨所得 − SBIE,不低於零 | 第 5.2.2 條 | 《全球反稅基侵蝕規則範本(支柱二)》(2021年12月20日) |
| 租稅管轄區補充稅 | 補充稅率 × 超額利潤 + 額外補充稅 − QDMTT,不低於零 | 第 5.2.3 條 | 《全球反稅基侵蝕規則範本(支柱二)》(2021年12月20日) |
| 當期額外補充稅 | 計入租稅管轄區補充稅,包括有效稅率 ≥ 15% 的情形 | 第 5.4 條 | 《全球反稅基侵蝕規則範本(支柱二)》(2021年12月20日) |
| SBIE 永久比例 | 薪資 5%;有形資產 5% | 第 5.3.3、5.3.4 條 | 《全球反稅基侵蝕規則範本(支柱二)》(2021年12月20日) |
| SBIE 過渡期比例 | 薪資由 10.0%(2023 年)降至 5.8%(2032 年);有形資產由 8.0%(2023 年)降至 5.4%(2032 年) | 第 9.2.1、9.2.2 條 | 《全球反稅基侵蝕規則範本(支柱二)》(2021年12月20日); 《GloBE 規則範本綜合註釋》(2026 年)(2026年5月) |
| 微量排除 | 平均收入低於 1,000 萬歐元,且平均 GloBE 所得低於 100 萬歐元 | 第 5.5 條 | 《全球反稅基侵蝕規則範本(支柱二)》(2021年12月20日) |
| IIR 可分配份額 | 補充稅 × 納入比例(簡化) | 第 2.1、2.2 條 | 《全球反稅基侵蝕規則範本(支柱二)》(2021年12月20日) |
| 過渡期國別報告安全港:適用期間 | 會計年度須於 2027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前開始,並於 2029 年 6 月 30 日或之前結束;須有合格國別報告及財務報表,並符合連續適用條件 | 《安全港》第 1 部分;並行方案第 3 章 | 《安全港與罰則減免》(2022年12月20日); 並行方案(2026年1月) |
| 過渡期國別報告安全港:測試 | 微量測試;簡化有效稅率 15%(2023–2024 年)、16%(2025 年)、17%(2026–2027 年);例行利潤測試 | 《安全港》第 1 部分;並行方案第 3 章 | 《安全港與罰則減免》(2022年12月20日); 並行方案(2026年1月) |
| 簡化涵蓋稅額 | 不含非涵蓋稅額及不確定稅務處理;已提示混合錯配套利安排 | 《安全港》;《行政指引》 | 《安全港與罰則減免》(2022年12月20日); 《行政指引》(2023 年 12 月)(2023年12月18日) |
| QDMTT 安全港 | 適用時,就 IIR 和 UTPR 而言補充稅視為零(按使用者輸入,未經測試);當地 QDMTT 義務仍然存在 | QDMTT 安全港 | 《行政指引》(2023 年 7 月)(2023年7月17日) |
| 簡化有效稅率安全港 | 有效稅率達到 15% 或存在簡化損失;須提供已調整資料並確認適用條件 | OECD 2026 年方案,第 2 章 | 並行方案(2026年1月) |
| 實質性租稅優惠安全港(SBTI) | QTI 上限為薪資與折舊較高者的 5.5%;可另外選擇資產 1% 上限 | OECD 2026 年方案,第 4 章 | 並行方案(2026年1月) |
| 並行制度 | 僅減免 IIR 與 UTPR;不影響 QDMTT;須符合認可制度及選擇條件 | OECD 2026 年方案,第 5 章 | 並行方案(2026年1月) |
| 最終母公司安全港 | 僅減免最終母公司個體所在租稅管轄區的 UTPR;不豁免 IIR 或 QDMTT | OECD 2026 年方案,第 5 章 | 並行方案(2026年1月) |
2026 年安全港工作表依已備妥的資料及使用者確認的適用條件計算減免。其他指引及當地法規調整仍可能影響結果。
本計算不涵蓋哪些事項
- 判斷集團是否屬於適用範圍(合併收入門檻測試)
- 標準計算表不處理調整後涵蓋稅額為負數的情況(第 4.1.5 條及相關指引)。獨立的簡化有效稅率安全港計算表可顯示與虧損相關的負稅額調整,但不會記錄或持續追蹤跨年度結轉餘額。
- 支援的期間長度:標準計算表接受 364 至 371 天,包括 52 週及 53 週會計年度;2026 年安全港計算表僅接受 365 或 366 天。其他期間長度暫不支援,也不會計算短會計期間所需的調整。
- 根據財務報表計算 GloBE 所得或調整後涵蓋稅額
- 在同一租稅管轄區內各個體之間分配補充稅(第 5.2.4 條)
- 少數股權成員個體、合資企業及投資個體
- 低稅利潤規則
- 遞延所得稅負債追溯調整及其他重新計算
- 其後關於明確附條件稅款及 QDMTT 會計期間不一致的指引,以及 2026 年 9 月的 GIR 變更
- 判斷是否適用 QDMTT 安全港
如何解讀與運用計算結果
本計算使用已依 GloBE 規則調整的資料,不確定最終應繳稅額、不分配徵稅權,也不完成申報。使用結果前,請核對輸入假設及適用法律。
了解集團現況,擬定明確方案。
請說明集團母公司所在地、營運分布,以及您想了解的問題。